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下發(fā)了《關于推進我省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住房改造建設工作的意見》。意見要求,從2011年開始到2015年,用5年左右時間將全省農村54.15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戶的住房改造建設成為安全、經濟、適用、衛(wèi)生的安居房。
具體補助標準是,省財政從2011年開始至2015年共安排54.15億元專項資金,按每戶1萬元的標準安排補助資金,扶持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建設或改造住房。各有關市縣兩級財政合計要按每戶不低于5000元的標準安排地方專項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