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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回顧與前瞻
2008-01-29 來源:中研網 文字:[    ]

  2006年8月以來,國際油價在經歷了一個高漲期后,開始逐漸下跌,這對于正在醞釀中的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來說,無疑是一次很好的機會,全新的定價機制很有可能在近期出臺。新的定價機制將以原油價格為基準來制定,它對于我國成品油市場各利益關系方將會產生怎樣的影響,發(fā)展前景如何?

  

  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歷程回顧

  

  1998年6月,國家對原油、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行了重大改革,改變了以往單一政府制定固定價格的模式。此后,我國便有了“成品油定價機制”這一名詞。從1998年6月起到現(xiàn)在,我國的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開始的標志是1998年6月的《原油、成品油價格改革方案》的出臺。這次價格改革的主要內容是,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由原國家計委按進口到岸完稅成本為基礎加國內合理流通費用制定各地零售中準價,兩大石油集團公司在此基礎上在上下5%的幅度內確定具體零售價格。通過這次改革,確立了國內成品油價格與國際油價變化相適應,在政府調控下以市場形成為主的價格形成機制。

  

  第二階段始于2000年6月,政府對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改革,國內成品油價格開始進入與國際成品油市場“掛鉤連動”的階段,即國內成品油價格參考國際市場價格變化相應調整,當時參考的是新加坡成品油市場價格。

  

  第三階段始于2001年11月,國內成品油價格“掛鉤連動”機制進入進一步完善階段,主要內容是由單純依照新加坡市場油價確定國內成品油價格改為參照新加坡、鹿特丹、紐約三地市場價格來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國內成品油價格以紐約、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市場一攬子價格加權平均值為定價基礎(新加坡:鹿特丹:紐約=6∶3∶1),根據(jù)基本雜費及國內關稅,加上由國家確定的成品油流通費用,形成由國家計委制定的國內成品油零售中準價。兩大石油集團可以在中準價上下8%的范圍內制定具體的成品油零售價。該機制一直沿用至今,簡稱為“三地成品油定價法”。

  

  據(jù)最新消息,今年初中國將可能實施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國家對零售油價的統(tǒng)一管制將有所放松。新的定價辦法將放棄原來緊盯紐約、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價的計算辦法,而基本鎖定“原油成本法”,即改以布倫特、迪拜和米納斯三地原油價格的平均值為基準,再加上煉油成本和適當?shù)睦麧櫩臻g以及國內關稅、成品油流通費等,共同形成國內成品油零售基準價。這表明,采用了5年的“三地成品油定價法”走到了盡頭,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將迎來第四個發(fā)展階段——“原油成本法”階段。

  

  三地成品油價格浮動的定價機制存在的問題

  

  2001年11月制定的隨三地成品油價格浮動的定價機制,雖然比計劃經濟時代和單一價格時代的機制適應我國經濟發(fā)展的需求,但仍然存在著很多問題:由于國際成品油價格劇烈變動,現(xiàn)行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具有明顯的“時滯”性,必然導致國際價格向國內價格的傳導效應滯后,使得國內外成品油的價格水平出現(xiàn)了“時間差”;國內成品油價格與國際成品油價格“掛鉤連動”辦法過于直接和透明,再加上十分突出的“時滯”效應,為市場投機和走私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不利于國內成品油市場秩序的穩(wěn)定;國內成品油價格以國際成品油價格為參照依據(jù),而國內成品油市場實際上與國際成品油市場在流通上還沒有接軌,因此必然導致國內成品油價格變化經常出現(xiàn)與國內市場消費結構和市場供求關系相背離的現(xiàn)象;近年來國家調整成品油價格的決策程序和調價“頻率”中存在的問題,使民眾對調整價格存在諸多誤解和不理解,加上媒體炒作等因素,使價格制定部門成為眾矢之的;國家在成品油價格改革與成品油流通體制改革之間缺乏有效的協(xié)調,各政府部門和企業(yè)主體擁有各自利益,忽視了價格改革的系統(tǒng)性;成品油零售中準價格在全國各地區(qū)之間不統(tǒng)一,造成成品油的“同質不同價”現(xiàn)象;政府不可能掌握調整成品油價格所需要的全部信息,石油生產企業(yè)和石油消費部門哪一方面的游說更有力,就對確定成品油的調整時間和調整幅度產生重要影響。

  

  2003年底至2006年8月,國際油價一路飆升,現(xiàn)有定價機制便不堪重負,國家在調價過程中,考慮到大眾的利益,沒有按照相應的變化幅度調整,于是,新的弊端又暴露出來:國際油價的高位運行以及波動的頻繁性,使得成品油價格剛性愈加強烈,只漲不落的矛盾非常突出;成品油價格調整幅度低于國際油價,還沒有真正與國際市場接軌,容易誤導消費行為,很難達到節(jié)約能源的目的;定價機制易于導致油價倒掛,特別是使得石油加工業(yè)虧損嚴重,產量上不去,石油零售企業(yè)可能會出現(xiàn)油源短缺或“油荒”現(xiàn)象;容易激發(fā)囤油欲望,助長石油流通體制中的投機現(xiàn)象。

  

  “原油成本法”定價新機制的特點

  

  2006年3月26日,發(fā)改委等部門出臺了石油綜合配套調價征求意見方案,預示中國將開始實行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但目前發(fā)改委尚未公布新機制的具體內容。市場消息顯示,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的基本框架包括以下內容:以布倫特、迪拜和米納斯三地原油價格的加權平均值(布倫特:迪拜:米納斯=4∶3∶3)為基準,再加上煉油成本和適當?shù)睦麧櫩臻g以及國內關稅、成品油流通費等,共同形成國內成品油零售基準價。調價周期將會縮短,但具體縮短到多長時間還不確定。中石油、中石化批發(fā)給社會經營單位的油價將按照零售中準價下調4.5%執(zhí)行(以前是5.5%)。

  

  那么,為什么要選取布倫特、迪拜和米納斯原油價格作為定價基準呢?這主要是因為:布倫特、迪拜和米納斯三地位于世界主要產油區(qū),向來是國際原油價格的指向標;我國與俄羅斯接壤,且每年該國向我國出口大量原油,今后還將增加,而俄羅斯目前成品油的價格是參考英國布倫特原油價格制定的。而我國煉廠用于煉油的原油主要以輕質油為主,英國布倫特生產原油主要是輕質油,所以我國成品油價格參考布倫特原油更多;我國沿海煉廠的原油主要從阿聯(lián)酋迪拜進口,而我國煉廠制定的原油價格是參考該國米納斯原油交易市場價格制定的,因此,我國成品油價格與迪拜和米納斯原油價格相關性也很高。

  

  這種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與我國現(xiàn)行的定價機制相比,有了很大的改進,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體現(xiàn)了“漸進式”改革的優(yōu)點。雖然同國際市場接軌是大的發(fā)展趨勢,但是就我國目前國情來說,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一步到位是不現(xiàn)實的。即使價格完全放開由市場來調控,也不見得會使整個成品油消費市場呈現(xiàn)良性發(fā)展的態(tài)勢。經過多次改革后,目前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仍然是“有限接軌”,這種“有限接軌”的定價機制為減少國際油價大幅升高對我國經濟的沖擊,保障國家經濟的平穩(wěn)運行有積極作用。所以,適當?shù)恼笇呛侠淼摹?

  

  二是成品油價格與“原油價格”掛鉤對于保障煉油行業(yè)利益有很大的好處。在以前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下,我國的成品油價格通常低于煉廠成本,煉油行業(yè)虧損嚴重。

  

  三是更能體現(xiàn)成本定價的原則。原油成本占成品油成本的80%~90%,以原油價格為基準定價比以國外成品油價格為基準定價更符合一般商品的定價規(guī)律。我國成品油價格與原油價格掛鉤更顯科學性。

  

  四是更能反映我國成品油市場狀況。我國主要進口的是原油,原油價格與國際掛鉤比成品油價格與國際掛鉤更能直接地反映市場供需狀況。

  

  五是加大了價格調整頻率,減少了成品油價格的時滯效應。以前規(guī)定是一個月調一次,現(xiàn)在可能會縮短為22天、一周或更短,甚至有可能是即時調整。

  

  雖然新的定價機制有以上優(yōu)點,但是在執(zhí)行過程中仍然可能會出現(xiàn)一些問題:煉油行業(yè)平均成本、行業(yè)平均利潤難以確定,即便能夠確定,企業(yè)也會不斷以增加成本為由要求漲價,政府難以對這些理由進行鑒別;雖然布倫特、迪拜和米納斯三地原油的加權價格從理論上說應該比紐約、鹿特丹、新加坡三地成品油加權價格同我國成品油市場價格的相關性大,但仍然不能夠如實反映我國能源供給狀況;國有石油大公司加工的原油并不是完全來自進口,還有很大部分的國產原油,由于我國資源稅的稅率非常低,國有公司的原油開采成本遠遠低于國際期貨市場的價格,即便在國際采購中,我國公司也常使用長期合約的模式,交割價格遠遠低于短期合約價格;價格的透明度和靈活度仍然不高,價格主要由政府掌控,由市場調節(jié)的程度仍然不高,煉廠成本和銷售行業(yè)適當?shù)睦麧櫩臻g這兩個部分很難把握,由政府把握,不確定性很大,不利于社會公眾的知情和監(jiān)督。

  

  改革的前景

  

  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一旦出臺,原有的市場格局將會發(fā)生改變。新機制可能帶來的影響包括:

  

  對煉油企業(yè)來說,這是一個利好消息。新機制根據(jù)三地原油價格浮動,雖然最終制定的定價機制中未知會否考慮了煉油企業(yè)加工成本,但貼近原油價格已經比原來要考慮周詳,原油價格高企,油品價格不漲而導致煉廠嚴重虧損的局面將大為改觀。

  

  對于兩大石油集團的銷售公司來說,新機制可能是一把雙刃劍,在油價高企的時候,可以獲得更多利益,但在油價較低時,可能會受損。機制中規(guī)定了成品油流通費用和一定的利潤空間,銷售公司利益應該能夠得到保障。

  

  對于成品油社會經營單位來說,更能夠把握價格趨勢,采取靈活多變的價格策略,贏得更大的市場份額。就目前的成品油價格機制來看,批零差率由原來的5.5%下降到目前的4.5%,社會零售單位利潤空間被壓縮,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不排除進一步壓縮批零差率的可能,這對于社會零售單位是不利的。但是另一方面,也不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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